陕测职办〔2016〕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审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范围为陕西省内各级测绘资质单位中主要从事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等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
申报参加测绘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其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需是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认定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应满足《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国测人字〔2007〕32号,可在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下载)的相关规定。除破格申报外,参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是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专业。每个单位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不能超过1人。
三、申报程序
参加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职改(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评审表》签署意见。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审批盖章后报送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职改办(局人事处)。评审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材料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贴照片)一份。
(二)《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一式6份,A4纸张(附件1)打印。(注:简况表不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接受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论文著作或专题报告(请选择任现技术职务期间取得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及单位工作性质的业绩材料作为评审材料,论文著作等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七)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需提供两名测绘专家的推荐意见(附件2)。同时需提交答辩材料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工作经历、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论文和学术成就等。
(八)外语考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或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各一份。
(九)单位报送材料的报告(含公示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
(十)申请破格人员推荐材料(包括人员基本情况、破格的依据、重要业绩、单位意见等)。
(十一)2寸证件照两张。
五、评审内容
中级职称评审主要进行材料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分为材料评审和答辩两部分,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材料评审占70%,答辩占30%。
(一)材料评审。由职改办组织专家对评审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对申报者的科研能力及成果、获科技奖项情况、论文论著的论点论据及水平等内容等进行评审。
(二)答辩。所有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答辩。评委重点了解申报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答题准确性等。答辩流程如下:
1.自拟答题。答辩者根据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本人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论文的主要学术观点等,自拟题目进行论述。
2.回答命题。由评审小组根据答辩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制定两道答辩题目,答辩人员依据要求进行回答。
3.专家提问。专家根据上述答辩情况进行自由提问。
六、几点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
(二)业绩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技术成果。
(三)复印件均需在相关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改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报送的评审材料应字迹清晰、整洁、手续齐全。
(五)填写《报送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材料袋上(附件3)。
七、报送材料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送评审材料,同时报送硕士研究生初次认定中级资格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附件表格可在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shasm.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局办公大楼238室)
联 系 人:靳永强
联系电话:029-87604020
邮 编:710054
附件:
2.点击下载(同行专家的评定和推荐意见表)
3.点击下载(报送材料目录)
4.点击下载(申报人员汇总表)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职称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