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结果,我公司承接的白河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经省级推荐、资格审查、部级专家评审、推优认定等程序,顺利通过审查,现已完成认定公示。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是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申报工作开始后,在白河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公司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8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陕自然资办发〔2022〕7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和梳理申报材料的相关成果,按时顺利上报审核认定材料,为白河县争取到安康市唯一的示范县认定名额。
近年,白河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县以科学规划、加快供地、盘活存量、严格监管为抓手,挖掘潜在城市建设用地空间,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品质,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通过集中、集约、集聚的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其次,全县积极探索和创新用地模式,通过采取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等重要举措,有效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紧张局面,提高了耕地质量和效益,极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白河县的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和认可,特别是“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城镇节约集约用地上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为其它地区特别是山区县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白河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编制与申报,为我公司在给部、省申报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等相关荣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公司在技术咨询和社会服务方面开拓了新的途径。
公示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301/t20230106_2772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