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构建纵向和横向的规划传导机制,传导内容主要包括“指标、结构、名录、位置、分区、边界”六种形式。其中“县—镇—村”规划侧重实施性和操作性,更加强化分区和边界的传导。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上级规划确定的定位和功能分区等,落实需纵向传导的指标要求,并衔接需横向传导的各项规划和专题内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明确县域空间结构、规划分区和管制规则,确定村庄类型和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布局,明确镇村体系及其各类配套设施,梳理交通体系,明确县域各类资源保护利用,确定防灾减灾标准及措施,确定历史文化保护措施,对各分区风貌作出指引,明确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刚性指标、分区管控、功能定位、发展规模、产业引导、设施配套、重点项目建设、风貌管控等方面对乡镇、村庄规划进行传导。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中的末端,向上承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向下管控引导详细规划。乡镇规划更侧重实施性,内容主要包括定位目标、空间格局、镇村体系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公服及基础设施规划、镇区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等。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分区管控、村庄分类和定位、镇村体系、发展规模、产业引导、设施配套、重点项目建设、村庄风貌等方面对村庄规划进行传导。
村庄规划承接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引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落实耕地保有量,落实村庄分类,落实分区,明确管制规则和保护措施,优化用地布局,完善各类设施,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措施,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预留相应用地和建设指标,明确近期建设重点项目,引导村庄风貌,建设宜居宜业村庄。
“县—镇—村”三级规划传导将各类刚性指标逐级分解,定位分区等逐步细化落实,确保规划能有效的实施,推进全域协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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