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整治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包括农用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整治等。土地整治促进了耕地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在节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日益凸显。在同一空间上,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并存,单一要素、单一手段的土地整治模式已经难以完全解决综合问题。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既是对土地整治的传承,更是对土地整治的突破创新。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区域内,以“全地域、全要素、全周期、全链条”为理念和方法,坚持“内涵综合、目标综合、手段综合、效益综合”,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特色资源保护与开发、乡村产业发展,优化生产、生活、生态格局,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城乡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梳理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明确了土地整治的核心问题。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各类试点应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确保核心指标可实现。
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
试点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确保每年度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强抽查核查,及时督促整改。
2024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522号),深化政银合作,通过为项目提供信贷服务方式对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2024年8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法〔2024〕149号),对全面推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实施内容和实施保障。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注重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承载着重构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重任。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综合运用生态保护修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等相关政策工具,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耕地、促进耕地质量提升,有效破解城乡生态空间萎缩与污染、景观破碎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