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详细规划单元是连接总体规划与实施落地的关键纽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提出,详细规划单元需通过“指标传导+要素配置”实现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与弹性引导,尤其强调以“乡村社区生活圈”为核心的设施配置逻辑。本文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和我公司在和田县各乡镇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思考,系统解读新疆乡镇详细规划单元的配置要求,为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一体化提供可操作的技术路径。
一、配置逻辑:以“乡-村”两级生活圈构建为核心
新疆自治区各乡镇地域辽阔、人口分布稀疏,《规程》创新性提出“基础保障+特色提升”的配置原则,将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为“乡驻地”和“村/组”两级,形成覆盖全乡镇的“15分钟-30分钟”生活圈体系。
(一)分级配置的底层逻辑
乡驻地:作为区域服务中心,承担教育、医疗、养老等综合性服务功能,服务半径覆盖全乡,形成“30分钟生活圈”。例如,和田县拉依喀乡驻地集中配置小学、卫生院、乡级幸福院、集贸市场等设施,辐射周边5个行政村。
村/组:聚焦基本生活需求,配置村务室、卫生室、农家店等基础性设施,服务半径控制在1公里内,构建“15分钟生活圈”。和田县拉依喀乡通过“中心村+基层村”模式,在22个行政村实现村级设施全覆盖。
(二)弹性与刚性的平衡艺术
《规程》明确“总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刚性约束,同时鼓励通过三种方式优化设施配置:
1、指标平衡:在乡域范围内统筹调剂建设用地指标,例如将拉依喀乡闲置宅基地复垦节余指标用于乡驻地幼儿园扩建。
2、闲置地利用:盘活废弃校舍、厂房等存量资源,例如色格孜库勒乡利用闲置废弃幼儿园改建爱国教育基地。
3、土地复合:推广“村委会+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复合用地模式,例如喀什塔什乡通过功能复合,使村级设施用地平均减少20%。
二、核心配置:四类设施的分级标准与实践要点
《规程》对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四类设施的配置标准作出详细规定,既强调国家标准的刚性落实,又兼顾新疆多民族聚居、生态脆弱的地域特色。
(一)公共服务设施: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升级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坚持“均等化+特色化”原则,在保障基本需求基础上,融入民族文化元素和地域特色。
1、行政服务设施
村务室:每个行政村1处,建筑面积≥100㎡,需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部分少数民族聚居村增设双语服务站。
警务室:选址优先考虑交通便利、村民易达区域,建筑面积≥300㎡,需配备应急处突装备和双语民警。
2、教育设施
小学:按2.5万常住人口配建1所28班小学,独立占地且远离工业区、噪声源。
幼儿园:每1万常住人口配建1所15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120㎡,至少设3个班级。
3、医疗卫生设施
卫生服务站:每个乡镇至少1处,设于建筑首层并设专用出入口,面积≥200㎡,需配备全科医生和基础检验设备。
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1处,面积≥100㎡,配备民族医药特色诊疗区。
4、养老与文化设施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万人设1处,面积≥300㎡,需设置无障碍通道和康复器材区。
文化活动室:乡驻地和行政村均需设置,面积≥200㎡,少数民族村需预留民俗活动空间。
(二)道路交通设施:构建“内畅外联”的乡村网络
针对新疆乡村居住分散、地形复杂的特点,《规程》强调道路交通设施的“可达性优先”原则,重点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
公交换乘车站:乡驻地需独立占地≥200㎡,靠近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
公交站点:优先布局在行政村中心、村委会、学校等节点,采用“固定站点+预约停靠”模式覆盖偏远自然村。
(三)市政基础设施:适应新疆气候的特色配置
结合干旱少雨、冬季严寒的气候特点,《规程》对市政设施作出差异化规定,兼顾生态保护与实用功能。
生活垃圾处理:乡驻地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服务半径超过10公里的乡镇需增设分站;村/组设垃圾收集点,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模式。
公共厕所:单处面积≥60㎡,优先采用水冲式与旱厕结合模式,高寒地区配备防冻设施。
小型排污设施:绿洲村庄推广小型湿地处理系统,戈壁村庄采用分散式化粪池,避免污染地下水源。
(四)综合防灾减灾设施:筑牢乡村安全防线
新疆是多灾害地区,《规程》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配置理念,构建全方位防灾体系。
避难场所:乡驻地结合中小学操场、广场设置固定避难场所,面积按每人2㎡标准配置;村/组利用村委会广场、文化活动中心设置临时避难场所。
消防设施:乡驻地设乡镇消防队,可与其他用房合建;村/组设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适应乡村道路的小型消防车。
紧急避难道路:乡驻地道路宽度7-14米,保证大型救灾车辆通行;村级道路宽度≥4米,清除路侧障碍物。
三、实施保障:以规划图则与管控表保障规划有效传导
《规程》不仅明确配置标准,更注重实施落地,通过单元规划图则和单元规划控制指标表的形式,确保详细规划单元有效传导。
(一)单元规划图则
《规程》要求单元规划图则需表达单元内用地类型、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区、管控引导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水域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控制线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综合防灾设施、农业生产设施等设施要素。
(二)单元规划控制表
《规程》要求单元规划控制表需表达单元编号、面积、主导功能、常住人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村庄建设边界面积、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等核心指标管控规模和管控要求;表达单元设施配置内容,包括设施的类型、设施/项目名称、设施配置要求(建设方式、占地情况、建筑面积要求、选址要求);表达单元近期建设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规模、选址布局及建设项目管控引导区要求、历史保护与风貌管控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引要求等内容。
作为连接总体规划与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详细规划单元配置既是技术问题,更是民生工程。未来,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入实施,新疆乡村将逐步实现“设施齐全、服务便捷、安全宜居”的目标,让每个村庄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蓝图中,生长出属于自己的幸福模样。